2025年2月20日
编者按
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围绕“培养什么人、怎样培养人、为谁培养人”这个根本,系统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、全局性、战略性重大问题,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,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、建设教育强国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。为使全校师生进一步参悟透、领会准、运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即日起推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【每周一学】专栏,供全校师生学习。
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教育作出了重要部署,其教育精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强调教育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
全会提出“教育、科技、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、战略性支撑”,将教育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,明确了教育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地位,为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,凸显了教育对于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重大意义。
二、要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
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,必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,深化教育综合改革。要完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体制机制,培养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;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,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,提升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,以教育改革新成效赋能经济社会发展;还要深化教育评价、考试招生等制度改革,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,优化教育发展生态。
三、突出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
全会精神体现了对教育公平和质量的高度关注。一方面,要加快对教育体系和布局的调整,推动教育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,满足人民群众“上好学”的期盼,增强其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;另一方面,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,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以及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等,全面提升教育质量。
四、重视教育法治建设
明确提出要健全教育法律制度,加快教育立法,提高教育法律制度供给水平,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。如推进教育法典编纂,制定学前教育法,修订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,加强部门规章建设,将教育综合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,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。
五、强调党的全面领导
全会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,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。要健全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,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,确保教育领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,使广大师生坚定不移听党话、跟党走,推动教育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