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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蚌埠铁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纸(高中)

发布时间:2024-09-01 18:16阅读次数:

蚌埠铁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纸(高中)

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总揽全局、高瞻远瞩、造福当代、惠及子孙、影响深远的重大决策;蚌埠市学生资助实现了全学段覆盖。为使广大学生和家长朋友们了解贫困学生资助政策,现就我学生资助情况向简单介绍如下

一.普通高中

1、免除学费。免除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含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、农村低保家庭学生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(农村孤儿学生)学杂费(不含住宿费)。

2、国家助学金。用于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%,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。

3、校内资助。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%的经费,用于减免学费,设立校内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。

二.残疾学生资助制度

高中阶段的残疾学生,凭二代残疾证,可享受高中阶段的免学费、免住宿费、免书费政策资助。资助标准:学费和住宿费按照该生就读的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予以免除,书费按照每生每年800元标准补助。资助按年(秋季)申请,按学期发放。

三.大学生资助政策

1、低保家庭一次性救助。救助对象、范围及标准:户籍在本市(含三县),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中,当年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,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科学生,可申请一次性救助。救助标准每人3000元。

2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户全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(包括脱贫户)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。在校学习期间,每生每年资助5000元。受助人申请,所在村委会受理并进行初审、公示,乡镇审核上报,县级负责审批确认、资金发放。备注:享受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户资助政策的同时,不再享受上述“低保家庭一次性救助”。